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评选要求
(一)符合《必威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年9月修订)》(附件1)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一)奖学金标准
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8000元/人,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2000元/人。
博士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硕士生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
(二)奖学金名额
博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1人,二等学业奖学金3人。
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5人,二等学业奖学金17人。
四、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
(二)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
(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推荐。
(四)学院公示。
附件:《必威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