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光阴似箭,你们的大学生活就要结束了。你们即将告别母校,奔赴新的学习、工作岗位,开启人生新的航程。在校期间,你们自觉地接受了党组织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圆满完成了学业,而且实现了自己美好的心愿,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这表明你们在政治上正逐步走向成熟,这也是你们在自己青春的篇章中写下的辉煌一页。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祝贺!希望你们牢记党组织和师长们的嘱托,自觉把个人的命运同祖国和民族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党的伟大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勤于学习,勇于创造,甘于奉献,脚踏实地,艰苦奋斗,建功立业,以更加优异的学习工作成绩为党组织和母校增光添彩。
在即将离校时,为了使你们的组织关系能够顺利地转移到新的党组织,作为中共党员的你,请务必做好组织关系接转工作。校党委组织部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及注意事项》印发给你们(附后),希望你们认真阅读,确保组织关系的顺利接转。
如果对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还有疑问,可向所在学院党委或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校党委组织部泉州校区办公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李克砌办公楼210室,电话0595-22693683;厦门校区办公地点:厦门市集美区华侨大学行政研发大楼1902室,电话0592-6160150。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程及注意事项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除继续留在学校工作或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外,其他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在毕业时原则上一律从学校转出。转移和接收的凭证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组织关系介绍信》)。其基本流程如下图:
一、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何处?
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1)如果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2)如果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区)委组织部或个人档案所挂靠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建议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考取本校研究生、留校继续攻读第二学位或留校参加工作的毕业生党员:(1)如果仍将留在现所在学院工作或学习的,不必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学院党委会将其编入新的党支部;(2)如果是跨学院就读研究生、攻读第二学位或者工作的,应由原所在学院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组织部,然后再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至所去单位党组织。
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步骤
1、毕业生党员本人联系并确认拟接收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本人应首先联系拟接收党组织(注意:不是人事部门),并确认其是否能予以接收本人的组织关系。确认能否接收包括:(1)联系的拟接收党组织是否有接收意愿;(2)联系的拟接收党组织是否有接收资格。接收方应是基层党委或党工委,不能为总支或支部。如毕业生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某村,从学校开具的组织关系对应的就应该是某村所属的镇党委,毕业生党员要从镇党委再转到村支部。
2、毕业生党员向所在党组织登记拟接收党组织名称
在取得拟接收党组织同意并且确认拟接收党组织具有接收资格后,应及时向本人所在党支部或直接向学院党委登记拟接收党组织名称(名称需仔细核对,确保不能出现错误!)。
3、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学院党委根据毕业生党员登记的拟接收党组织信息统一向校党委组织部上报《华侨大学2015年夏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经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无误并确认相关党员信息后,按照校党委组织部相关文件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具工作。组织关系转往福建省外的,由校党委组织部前往泉州市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4、毕业生党员本人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本人向学院党委或党支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本人在有效期内及时到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在福建省内的本人直接到该抬头处办理,接收党组织在福建省外的本人先到介绍信抬头注明的党组织办理后再逐级别办理。例如张三将组织关系转移至广东省XX县XX镇党委(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广东省XX县委组织部”),张三应本人先持从学院领取的介绍信至广东省XX县党委组织部,然后再持广东省XX县党委组织部另外开具的介绍信至广东省XX县XX镇党委办理。
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注意问题
1、本人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以后,请认真检查介绍信上姓名、身份证号码、预备/正式等信息是否有误。如有错误,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在福建省内的本人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原件到校党委组织部更正,接收党组织在福建省外的本人在有效期内持介绍信原件到泉州市委组织部办理更正手续。
2、本人需亲自到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报到并逐级别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要简单地把学校开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寄给)单位或者委托不熟悉流程的亲属办理,这可能会造成组织关系没有真正落实。
3、留意《组织关系介绍信》上的有效期,务必在有效期内到接收党组织(介绍信抬头)及时办理落实党员组织关系手续。逾期不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作废。毕业生党员离校后,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以自行脱党处理。因超过有效期不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导致预备期满无法转正的,组织关系转出的预备党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4、不要把组织关系与个人档案混为一谈。毕业生党员个人档案(含党员档案材料)由学生处通过机要渠道邮寄到毕业生的工作单位或县级以上人事部门。组织关系(不含党员档案材料)由毕业生党员个人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完成接转手续。个人档案(包含党员档案)和组织关系可以在不同地点或单位!
5、本人办理完成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后,应提醒接收党组织将盖章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回执上请注明毕业学院及专业)传真(0595-22693318)或使用邮政系统内平邮、挂号或者EMS邮寄给华侨大学党委组织部(切勿通过快递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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