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必威委员会
关于党支部创新活动方案立项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国梦”和学院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以推动科学发展为核心,以服务人才培养为根本,以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为目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锐意创新,通过构筑充满活力的学院基层党组织活动模式和运行机制,调动和发挥各党支部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做贡献。
二、组织机构
1、学院党委委员成立活动项目评审组,负责各党支部活动项目的评审工作;
2、评审组成员以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党委秘书为主,也可邀请校党委相关部门领导参与评审;
3、学院党委具体指导各党支部活动的开展,并负责党支部活动项目的申请、考核、资金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三、立项管理
1、党支部活动项目的申请对象为我院所有的党支部(含教职工支部),项目内容可涵盖理论学习、社会实践、参观学习、志愿活动、科技下乡、帮困助学、考察调研、党建工作创新、特色党日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形势与政策报告会、研讨会、生活会等,鼓励形式创新;
2、自立项目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能够结合时代背景和当前形势,符合党的指导思想和方针要求;
(2)活动目的和内容明确,形式生动、新颖,并有较强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3)活动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党员从中受到教育和启发,并有利于改进工作;
(4)活动要有延续性,并能体现一定的专业特色。
3、党支部活动项目以年度为单位,活动结束要进行总结汇报,年终将进行活动成果评审。
4、活动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上旬,项目审批时间为4月中旬,项目活动开展时间为4月----12月上旬。
四、经费管理
1、学院党委每年从相关经费中划拨一定额度资金,作为党支部活动专项经费,按照活动项目评审情况确定经费资助额度;
2、获准的党支部活动项目经费资助额度为500元—1000元不等,具体资助额度由评审组综合评估活动方案后确定;
3、活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经费使用范围包括:
(1)实践活动必需的车辆交通费、门票费、会务费等;
(2)购买、复印有关书籍、资料等;
(3)购买用于党员活动所必需的办公用品等;(4)其他必要开支。
4、党支部活动项目经费要专款专用,合理安排经费开支,不允许透支;
5、费用报销要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执行,提前报批,及时报销。活动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将费用支出清单和票据交学院党委确认;
6、对于因故中断而取消的活动项目,学院党委将收回剩余支持经费和已购买的资料、材料等。
五、成果管理
1、项目活动如期结束,项目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总结,并将项目成果资料报送学院党委统一存档;
2、学院党委将在每学年末(12月下旬)组织评审组对项目成果进行验收、综合评估和总结表彰;
3、各党支部和项目成员应积极配合学院党委开展成果推广和经验介绍工作。
六、附则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于必威党委。
附件:
必威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申报表
党支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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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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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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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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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党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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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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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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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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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4纸格式详细说明活动的方案设计,以及落实的措施和预期达到的效果以及持续开展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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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经费预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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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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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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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筹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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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 委 资 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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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申报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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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A4纸格式详细注明项目支出、经费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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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党委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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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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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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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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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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