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2020-2021学年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按照评选要求和程序,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查及综合讨论评审后,拟同意以下同学申请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及评定等级。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5日—12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必威学工办反馈。反馈电话:0595-22692792。
必威学工办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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