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汉办2012年赴泰菲汉语教师志愿者
面试录取结果的通知
各班级:
现将2012年赴泰国、菲律宾志愿者储备人员录取及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经学生本人申报、学院资格审查、国家汉办组织面试、审核,我院共有关洁(08旅本)、潘林玲(08旅本)、杨美虾(08资环)、王雪娇(10级人文地理硕士)等4名申请者通过面试,具体录取名单及志愿支教国家见附件1。
2. 请储备人员按报到须知(附件2)要求按时(一般为2月25日或27日)报到参加培训,否则按旷课处理。
3. 请储备人员在培训报到前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因私普通护照(本人办理,可由家人代取),如培训后最终被录取为志愿者,办理护照费用由国家汉办以一次性派遣补助支付,如培训后未被录取为志愿者,办理护照费用自理。
4. 此次2012年赴泰国、菲律宾志愿者培训,培训食宿费、学费由国家汉办承担,学员培训开始和结束的往返路费按火车硬卧标准在培训点报销。请学员在报到时交来程车票。
5. 国家汉办将根据外方需求、储备学员面试成绩(即2月11、12日面试)、培训平时表现、培训结业考试成绩确定最终志愿者名单。
6. 根据《关于委托招募2012年赴泰国、菲律宾、尼泊尔等国汉语教师志愿者储备人员的函》(汉办【2011】749号),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需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汉办录取名单旅游4人.xls报到须知(厦门大学).doc报到须知(华东师范大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