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我院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奋发成才,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华侨大学“厦门会展集团奖学金”评奖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厦门会展集团奖学金面向必威本科一、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生,主要面向会展专业学生,其他专业、研究方向的学生比例不超过40%。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要求进步,进取心强,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
5.学习成绩优秀;
(二)奖学金评选要求
立志从事会展旅游相关领域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自强不息。
(三)优录条件:在具备基本条件和申报资格基础上,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优先考虑:
1.愿意到厦门会展集团实习或就业;
2.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优秀;
3.获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等校级荣誉称号;
4.获市、省级以上竞赛奖励;
5.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
6.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其它赛事中获奖或相当奖项;
7.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经评选委员会认定符合优录条件的。
三、评选等级及名额
每学年将评选6-8人,特等6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获得者不再重复参评。特等奖学金授予到会展集团毕业实习并于毕业当年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一等、二等奖学金获得者需参加会展集团组织的专业综合实训和毕业实习。特等奖学金获得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工作未满一年则按未履行月份退还奖学金(公司解除合同的除外),一等、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按毕业实习未履行月份退还奖学金(公司终止实习的除外)。
四、申报资格
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申报资格:
(一)特等奖学金申报资格:
1.经会展集团面试通过后,参加为期6个月的毕业实习,实习考核通过后于毕业当年与会展集团签订就业协议。
2.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30%,英语成绩优秀。
3.凡在上学年度内,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评奖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2)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 (抽烟、酗酒等) 者;
(3)恶意拖欠学费者(即不按时交学费,也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有违规违纪被处分者。
(二)一等、二等奖学金申报资格:
1.需参加会展集团组织的为期2周的专业综合实训,且经会展集团面试通过后,参加为期6个月的毕业实习。
2.学习成绩在本年级专业排名前50%,英语成绩优秀。
3.凡在上学年度内,个人的行为表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评奖资格。
(1)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2)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 (抽烟、酗酒等) 者;
(3) 恶意拖欠学费者(即不按时交学费,也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4)有违规违纪被处分者。
五、评选程序
1.4月10日前,相关年级专业同学以班级为单位自主申请,并向院团委提交申请表;
2.4月15日前,提交申请的同学由会展集团和学院相关领导面试,
3.4月20日前,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4.4月25日前,举行奖学金颁授仪式。
六、要求
1.各班要高度重视企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要坚持评选条件,坚持“宁缺毋滥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要把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与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遵守校纪校规、学年总结鉴定、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情况结合起来,统筹考虑;
2.各班要做好奖学金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工作,通过评选,对学生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自强自立教育,不断促进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成长,激励广大学生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使自己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3.各班主任、各班要切实做好获奖学生的教育与引导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获奖学生的学习、生活、思想等情况,监督、指导他们合理使用各项奖学金。
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会展集团总经理魏观宇、必威党委书记吴春安
组 员: 包雯霞(会展集团人力资源部经理)、张 斌(会展集团人力资源专员)、 张 慧(必威会展经济与管理系主任)、 孙娟娟(必威团委书记)、殷杰(必威会展经济与管理系主任助理)、董艺乐(必威团委副书记)
华侨大学旅游学院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