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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4-11-21 16:14:04  浏览:

各班级:

为鼓励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营造优良学风,学校决定评选2023-2024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一)奖学金

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5000元/人,每年奖励5名;二等奖4000元/人,每年奖励15名;三等奖3000元/人,每年奖励20名。

(二)助学金

助学金用于资助学习态度端正、表现良好、家庭经济困难的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助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助学金2000元/人,每年资助15名;二等助学金1000元/人,每年资助25名。

二、评审条件根据《华侨大学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华大学〔2013〕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申请者须填写《学风承诺书》。

(一)基本条件

1.申请者必须是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2.自觉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爱校尊师,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当学年未受到学校处分。

4.社区表现良好,社区表现分合格,排名在本楼幢前70%或综合考评不低于98分,且无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二)具体条件

1.一等奖学金: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1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3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1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80%。

2.二等奖学金: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2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4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2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70%。

3.三等奖学金:本科学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35%),且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50%(境外生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需在全班前3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60%。

4.助学金:本科学生学习绩点不低于2.3(单独成班的本科学生不低于2.5),研究生功课优良率需达到50%。另需提供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参与社会工作或各类竞赛的获奖证书或证明、在校表现证明等材料。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学生请于11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学风承诺书等(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3-2024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1552380120@qq.com,报学院审核。

四、注意事项

1.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以上捐赠类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对于2023-2024学年期间,已获评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华文教育奖学金、“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奖助学金。

3.本次奖助学金与《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74 号)中的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附件:1.学风承诺书

    2.2023-2024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申请表

    3.2023-2024学年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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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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