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评审2023-2024学年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奖励6名;二等奖每生每年奖励3000元,奖励15名。
(二)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奖励2名;二等奖每生每年奖励3000元,奖励5名。
不同类别奖学金不重复奖励。学校根据评审情况,在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动态调整奖励名额和金额。
二、申请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一国两制”;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5.奖学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
(二)具体条件
1.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学年学习成绩或综测排名位于班级前5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2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
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5;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2.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
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或担任班委,或担任校澳门同学会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学年;学年学习成绩或综测排名位于班级前6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3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60%以上。
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或担任班委,或担任校澳门同学会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学年;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3.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的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2)担任校、院学生组织,校澳门同学会、班级主要负责人,工作表现突出的;
(3)入学以来各课程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的。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个人申报:学生请于11月25日中午12点前将推荐汇总表、学生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学风承诺书等(一人一档以文件夹形式归整)打包压缩并命名为“姓名+2023-2024学年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材料”发送至3564065868@qq.com,报学院审核。
四、注意事项
1.林秀华香港学生奖学金、李喜发香港学生奖学金、香港泉州慈善促进总会香港学生助学金、香港青少年教育基金会洪嘉恩教育基金、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陈明金澳门学生奖助学金、林伟柬埔寨优秀学生奖学金、黄仲咸华侨华人学生及海外留学生奖助学金、王彬成优秀华裔留学生奖学金。以上捐赠类奖助学金之间不可兼得。
2.对于2023-2024学年期间,已获评中国政府奖学金、福建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陈嘉庚奖学金、陈江和“一带一路”奖学金、华文教育奖学金、“同心助学 松柏成才”助学金的,不可兼得本次奖助学金。
3.本次奖助学金与《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捐赠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24〕74 号)中的各类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不可兼得。
附件:1.学风承诺书
2.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表
3.2023-2024学年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必威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