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个人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不含本校在职人员)。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二、评选要求
(一)符合《必威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年9月修订)》(附件1)中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须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原则上须在学术论文、科研专利、科创活动、学科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成果。成果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评选名额由国家下达。
2022-2023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备选名额1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正选名额1人。
四、评审流程
(一)个人申报(9月28日—10月3日17:00)
(二)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10月4—10月6日)。
(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推荐(10月7日)。
(四)学院公示(10月8日—10月13日)。
附件:《必威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2021年9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