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符合《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资助办法》中规定条件的全日制非毕业班学生。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本科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研究生“阳光成长计划”的资助内容主要为国家助学贷款。其中,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430元/月、330元/月、280元/月三个等级,资助时间为10个月,从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
阳光成长计划成员认定同时作为“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等各项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发放资格的审核依据。
三、名额控制与等级确定
学院2023-2024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名额分配情况为研究生16人、本科生126人(其中一等助学金25人、二等助学金26人、三等助学金50人,自立生25人)。各班根据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的实施情况确定下学年的成员名单及资助等级,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将结合名额分配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实际资助需求总量较少、已通过奖学金等方式自立而无需直接资助、希望通过勤工助学获取资助的本科生,如符合“阳光成长计划”成员申请条件,可纳入“自立生”类别,以便参与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资助项目,但“自立生”名额应控制在班级境内生人数的5%以内。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精准帮扶政策精神,推进我校精准资助工作,本科生中为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等,经核实,原则上可获得一等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需结合实际情况)。
四、申报流程
(一)本人申请
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如实填报《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交其他相关家庭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相关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如扶贫手册、低保证、残疾证、烈士证等。
2.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原则上应提供受灾证明,如媒体宣传报道、受灾照片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3.学生本人或家庭成员的大病支出证明(诊断书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
(二)班级评审
1.班长要告知班主任阳光评审的工作进程,请班主任统筹与协助。
2.各班召开班级会议,将“阳光成长计划”相关的文件、通知、要求告知班级每位同学。
3.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开展量化评估和民主评议工作。其中,班主任为组长,成员应包括非评议对象的班委、班级其他成员代表等,评议小组人数为奇数,一般不少于5人。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4.申请学生对照《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进行自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自评情况,通过个别访谈等方式,对照《华侨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量化评估表》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量化评估;根据申请材料以及量化评估结果,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评议要结合本学院专业实际情况,注重考察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消费水平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等,进一步修正量化结果(班级内部公示时请删除同学个人隐私信息,公示姓名、学号、等级即可,公示结束后请删除公示信息)。评议完成后确定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初步评议结果,报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
5.各班将以下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纸质版)在5月31日12:00前提交至旅院318(泉州校区)、B204办公室(厦门校区),届时有工作人员审核材料(联系方式见文件末)。
(1)个人申请书(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撰写,800字左右,A4纸打印,手写签字。)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及相关证明材料
(3)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附件2)
(4)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附件3)
(5)必威阳光成长计划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表(附件4)
(6)必威2022-2023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汇总表(附件5)
(7)必威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
6.各班级将《必威2022-2023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汇总表(附件5)》、《必威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在5月31日12:00前打包压缩(压缩包文件名:年级+班级+2023-2024老生阳光成长计划)发送至:ygfwb2020@163.com。
(三)学院审核
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班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进行审核、认定,并将审核确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其困难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网上申请及审核
经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并公示后,学生可根据公示结果在网上申请并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学生网上申请填写完成后,及时联系年级辅导员审核(请年级辅导员重点审核学生在网上申请的等级是否与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核的等级一致,且等级和金额需对应。如:一等:430,二等:330,三等:280,自立生:无)。此后资助辅导员和学院将进行逐级审核。
(五)学校审批及材料报送
学院从系统中导出《“阳光成长计划”汇总表》(本科生及研究生各一份)、《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新贷及续贷分开、本科生及研究生各一份)、《陈进强贷学金学生名单汇总表》,汇总表纸质签字盖章后连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新贷及续贷)的学生身份证复印件、首次申请陈进强贷学金的申请材料一同报送至两校区学生资助中心。
五、时间进度安排:
六、其他事宜:
(一)班级评审会议时要介绍阳光成长计划基本内容、申请基本条件、受益范围、申请与审批程序、管理机制等。(详见学生手册)
(二)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认定标准和尺度要统一,确保公平公正。
(三)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既要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进行定量评价,也要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四)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要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五)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注:
贷款学生需为“阳光成长计划”成员,并在学工系统中申请贷款。老生新贷和续贷具体提交材料请见相关贷款文件,材料同阳光成长计划材料一并提交。
2.在评审过程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必威学工办或阳光服务部学生干部:
必威学工办:0595-22691093
石佳齐: 手机:13513681086 QQ:1423128521
李进飞: 手机:18786305848 QQ:2950107105
苏珂阳: 手机:13674748122 QQ:1269759407
郑祖艳: 手机:15586670105 QQ:2663434829
附件:1.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量化评估表
3.阳光成长计划员个人获助总结及下学年生活规划
4.必威阳光成长计划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表
5.必威2022-2023学年老生阳光成长计划评审汇总表
6.必威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
7.贷款系列表格
8.华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必威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