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3〕16号)、《华侨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试行)》(华大学〔2020〕8号)和《华侨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10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工作,经学生自评,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小组讨论,现将2023-2024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3年5月5日—5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5月7日中午12:00点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反馈地点:必威322办公室,反馈电话:0595-22691093、(+86)13105918928,反馈邮箱:qiuyuehua@hqu.edu.cn。
必威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