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2〕31号)、《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总则
(一)“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安排在该学年的第一学期,评选名额100名,分理工科类和文科类两个组进行,每组各评选出50名“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其中包括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1名。
(二)“综合成绩优秀学生”评选采取名额分配办法进行。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按照1:1.1的比例把奖励名额分配给各学院,由各学院按照所分配的名额数推荐初选人,并以总平均学分绩点高低作为推荐排序的依据,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择优推荐。
二、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海外华裔新生代等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合作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八)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九)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三、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学习刻苦勤奋,有创新精神,没有受过任何处分(学籍处分、纪律处分),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二)达到《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综合成绩优秀学生”的评选范围是全校在校本科学生(一年级学生除外);
(四)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由教务处在全校范围内根据学年总平均学分绩点的高低择优推荐。
(五)其他条件要求:
1、以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为评定范围,总平均学分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0,且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
2、同等情况下,具备下列条件者,评选时优先考虑:以个人或团体主要成员的身份参加过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获得奖项;获取奖项的级别越高,评选时倾斜力度越大。
四、奖励标准及名额
(一)对综合成绩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授予“综合成绩优秀学生” 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每人2000元。
(二)学院共4个名额。境内生18人以上的班级可择优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境内生18人以下的班级不推荐。
五、评选说明
(一)各班主任负责主持本班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班级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班级推荐人选,以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择优推荐。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必威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班严格按照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要求和条件进行推荐,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于在10 月19日下午17:00前将《必威2021-2022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hqulyxyxxb@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0月19日17:00前提交至必威318办公室。
附件:1.必威2021-2022学年“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汇总表
必威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