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21〕17号),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必威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一)内地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华侨华人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荣誉称号类别及名额
(一)院优秀学生。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3名学生(班级人数低于30人的推荐2名)。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2名学生干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可推荐符合条件的2名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院优秀学生
1.符合必威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获得当学年院奖及以上奖学金;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6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
1.符合必威个人荣誉称号基本条件;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6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3.担任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一年(一届)以上,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够在各项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有组织过一次院级、班级的大型活动;
4.工作积极负责,有全局观念,办事公道,在同学中传递正能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能够较好地完成学院和班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评选要求
(一)院级荣誉称号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小组根据各班推荐名单,结合学生2020-2021学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情况综合评定。
(二)各班主任负责主持本班级荣誉称号的评审工作,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小组,负责班级荣誉称号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小组负责全院荣誉称号评审工作。所有荣誉称号均由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审小组统一评审、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校级、院级等各类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必威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院荣誉称号评选条件执行,请各班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于12月27日12:00前将附件1《必威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汇总表》(院级优秀学生和院级优秀学生干部分别填在相应的表格内)电子版以“年级+专业+班级+荣誉称号”命名发送至邮箱hqulyxyxxb@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2月27日12:00前提交至必威321办公室。
附件1:必威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院级荣誉称号汇总表
必威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