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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动态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必威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1-12-09 20:18:40  浏览:

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必威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院级奖学金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必威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内地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华侨华人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当学年各门课程无挂科,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八)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奖励标准

院级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元/人,二等奖学金800元/人,三等奖学金6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在满足必威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业类

1.学业优秀

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5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6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

2.学业进步

当学年第二学期学习绩点比第一学期学习绩点进步0.5及以上,同时,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7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绩点排名在班级前8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0%)。

(二)社会工作

1.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60%。在当学年学生团体、学生组织、班集体中工作满一年,工作考核良好及以上。

2.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能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并配合学院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3.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增强班级凝聚力、形成优良学风和班风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科创实践

1.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综合素质测评在班级前70%。

2.当学年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社会实践以及志愿服务方面取得优异成绩(不含各类立项项目)。在各类公开学术类出版物发表文章(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提交发表刊物的文章复印件及检索证明,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讨论认定)。

(四)文体活动

1.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7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0%,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80%)。

2.参加校级以上的文艺汇演、文学、书法、美术、摄影、演讲、运动会以及体育项目等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奖励名额及等级

院级奖学金获奖面控制在全院本科学生(不含新生)的25%左右且不超出当年学校下达奖学金经费额度。

(一)按学业类条件申请者,奖学金名额及金额见“必威2020-2021学年院级奖学金(学业类)名额及金额分配表”(附件1)。请各班级按照附件1名额和金额进行评审,将最终获奖名单汇总上交学院。各班获奖名额和金额不得超过附件1中的名额和金额。按学业优秀条件申请者,可参评院级一、二、三等奖学金;按学业进步条件申请者,只参评院级三等奖学金。

(二)按社会工作条件申请,学院共46个名额,其中一等5人,二等20人,三等21人。在“社会工作”条件中,以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条件申请者,由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申请,各班级可推荐1名同学。

(三)按科创实践条件申请,学院共8个名额,其中一等4人,二等4人。

(四)按文体活动条件申请,学院共22个名额,其中一等11人,二等11人。

 

五、评选要求

(一)院级奖学金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班级推荐名单,结合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获奖等情况综合评定。

(二)各班主任负责主持本班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班级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所有奖学金均由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统一评审、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必威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六、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请各班认真填写、汇总、上报奖学金各项材料。

(二)按“学业类”条件申请者,请各班按照“必威2020-2021学年院级奖学金(学业类)名额及金额分配表”(附件1)的名额及金额进行综合评审、公示,并填写“必威2020-2021学年院级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上交学院。

(三)在“社会工作”条件中,以担任“班级主要学生干部”条件申请者,由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申请,各班级可推荐1名同学,公示后填写附件2上交学院。

(四)按“科创实践”“文体活动”条件申请者,由班级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申请,由班级统一汇总、公示后填写附件2上交学院。

(五)各班请于12月14日下午15:00前将“必威2020-2021学年院级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hqulyxyxxb@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2月14日下午15:00前提交至必威322办公室兼职辅导员处。


附件:1.必威2020-2021学年院级奖学金(学业类)名额及金额分配表

          2.必威2020-2021学年院级奖学金汇总表



必威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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