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17〕48号)、《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校学〔2019〕7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开始启动各类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华侨大学奖学金(境内生),全院29个名额,班级境内生人数30人及以下(包括30人)的推荐1名,人数31-49推荐2名,人数50及以上可推荐3名,获奖等级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评定。
2.华侨大学奖学金(境外生),全院9人,有境外生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境外生参评,名额不限,学院综合评定。
3.厦航奖学金属捐赠类奖学金,学院只有1个名额。2016级旅游管理1班为学院2019年度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故从2016级旅游管理1班中择优推荐1人(此人不能参评校级荣誉称号,需要符合校级奖学金申报条件),其他各班无需申报。
4. 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按照1:1.1的比例分配我院4个名额,各班级自愿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参评,不得超过1名。以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为评定范围,平均学分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0,且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且须提供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等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班级仔细对照各类奖项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核申报资格,指导候选人准确填写《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或《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并于9月29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809519174@qq.com。
必威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