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17〕48号)、《关于评选本科生学习成绩优秀学生的暂行规定》(教务〔2014〕18号)及我院本专科奖学金评定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始启动各类校级奖学金的评审,具体安排如下:
1.华侨大学奖学金(境内生),全院31个名额,班级人数低于31人(包括31人)的推荐1名,班级人数32-42推荐2名,超过43人可推荐3名,获奖等级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评定。
2.华侨大学奖学金(境外生),全院8人,有境外生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境外生参评,名额不限,学院综合评定。
3.厦航奖学金属捐赠类奖学金,学院只有1个名额,仅从2016级酒店管理厦航班中择优推荐1人(此人不能参评校级荣誉称号),其他各班无需申报。
4. 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学校按照1:1.1的比例分配我院4个名额,各班级自愿推荐符合条件的同学参评,不得超过1名。以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为评定范围,平均学分绩点(不含校选修课)不得低于4.0,且排名须在班级的前10%,该学年成绩为中的课程不得超过两门,其余课程成绩均需在良好以上,且须提供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学术作品竞赛等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班级仔细对照各类奖项的申报条件,认真审核申报资格,指导候选人准确填写《华侨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报送汇总表》、《综合成绩优秀学生推荐表》或《综合成绩优秀境外生推荐表》,并于10月9日15:00前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1303304813@qq.com。
必威团委
2018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