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华侨大学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制定必威2023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注重申请者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生源。
二、招生专业和导师
招生专业:旅游管理(120203);
招生导师:谢朝武、李勇泉、黄安民、林美珍、邹永广。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提交)。
(五)报考类别限定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六)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应是我校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研究生。其中,一年级在学硕士生、延期毕业者不可申请,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七)申请审核制考生应是应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正常学制年限内,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者已获硕士学位的往届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其中硕士学位授予时间原则上须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且在正常学制年限内。
四、 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不用缴纳报考费);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以上两个步骤缺一不可。
以申请审核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报名手续是: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24日。
2.报名要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选择“博士网报”,进行注册(有学信网账号的可直接登录)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如实填报报名信息、上传附加材料,只有生成报名号并显示已完成才算网报成功。(其中,拟参加申请审核招生的考生应先向报考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导师电子邮箱等相关联系方式请查看学院网页/szdw/xyzrjs1/lyglx.htm)
考生须在招生学院规定的网报期限内下载打印《报名信息简表》,如有修改须重新打印,手工更改无效。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要将本人最高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在线验证码(或报告编号)发送到华大研招办邮箱hdyzb@hqu.edu.cn,最迟须于2023年4月24日前完成此操作。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A.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籍”,下载验证报告);
B.非应届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学位”,下载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需登录“学信档案”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进入“在线验证报告”,点击“高等学历”,下载备案表)。
C.境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入“学历学位认证”在线申请认证,下载本人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经历)、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院的一名导师,填报多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度报考资格。
(二)寄(送)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完成后,报考考生须在2023年5月1日内将报名材料寄(送)到寄(送)到如下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必威311室研究生秘书赖老师收,联系电话0595-22699080(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至邮箱423736427@qq.com),逾期不再受理。向学院寄送的报名材料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简表》,考生本人须在报名表末页“本人承诺”栏落款处亲笔签名确认;报名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须经档案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在职考生需本单位人事部门签署同意报考的意见;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需所在学院签署报考意见;外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所在院校校级研究生主管部门确认应届生身份并签署报考意见。报考意见须注明同意报考的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2.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附件1)。
3.硕士学位证书及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报名时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或证明书。在境外取得硕士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复印件。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无学士学位证书者可免交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果以大专的身份考上硕士研究生者,提交大专毕业证书即可)或证明书。
5.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6.加盖本校研究生院(部、处)培养办或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
7.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其它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
8.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9.本人自述书(主要介绍本人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拟研究方向、探索思路和计划等)。
除以上材料外,硕博连读考生还需提交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2)。
五、考试与评价
(一)资格审查
1.初审: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将根据报考考生提供的网上报考信息、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试前学院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申请材料审查和科研创新能力评价
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审核意见或以评分方式按一定比例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三)复试
考核内容。入围考生按学院规定时间、要求参加考核。考核形式是综合面试(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时间学院将另行通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外语水平能力②普通招考初试两门业务科目知识,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面试内容:(1)学术水平考查。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①英语水平(百分制);②旅游经济学(百分制);③旅游管理综合(百分制)。(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生在面试时围绕上述内容首先做自我介绍,然后回答面试专家提问。
2.成绩计算: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综合面试考核成绩=英语*0.2+业务课一*0.4+业务课二*0.4。(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体检。
考生在拟录取后二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未提交的或者逾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用下载栏下载:https://yjszs.hqu.edu.cn/cyxz.htm)。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录取
(一)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复试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一个月内将人事档案等材料寄送到学院,其中应届毕业考生相关材料寄达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录取当年8月31日。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院组织专人对拟录取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逐一进行复核,复核通过者方可录取。
(三)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其他
(一)考生如报考了几所学校且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在2023年6月1日前作出取舍并书面告之我校相关情况。否则,若发现考生被重复录取,我校将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以《华侨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为准。相关规定如与上级部门的规定有冲突,以上级部门的规定为准,本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由必威负责解释。
附:华侨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5/2899.htm
附件1:专家推荐书
附件2:华侨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
必威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