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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时间:2018-01-04 11:24:48  浏览:

华侨大学教务处文件

教务〔20181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及有关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执行。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8112日结束,2018115日至126日为期末考试时间。2018129日开始放寒假,下学期33日、34日为学生报到注册时间,34日发放教材,35日正式上课。

2.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考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其他课程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学院安排。考试安排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试课程的时间和地点。

二、命题要求

1.每门课程应提交两份(即AB卷)难度、广度、份量相当的试卷,由教务处任选一份作为考试试卷,两份试卷试题不得重复。每份试卷只能使用一次,每门课程近3年试卷试题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试题重复率超过规定的,将依据《华侨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理。请任课教师统一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卷模板试卷须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或学院领导审核签字方有效。

2.试题要保证质量,形式可多样化。采用英文教材的课程,可用英文书写部分或全部试题。要注意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基本概念和应用能力相结合,防止试题偏难或偏易。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

3.试题必须用计算机打印,要求图形准确、排列紧凑(计算题、问答题不留答题处,答题纸与草稿纸另附),颜色要足够浓黑。

4.命题的有关文字和电子资料必须保管好,对于命题过程中打印而未定的试题文字稿应及时销毁。不得通过局域网共享或电子邮件传送、交接试题。

5.申请印刷的试卷须至少提前于考试日期5个工作日交到教务处文印室(通识教育必修课试卷须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交到教务处文印室)。教师不能私自印刷试卷,一般情况试卷印数只能比学生数(含重新学习学生)多3份。只有一套试卷或不符合要求的试卷及手抄试卷不予接收。用旧卷子作为本次考试试卷,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不按时交印的试卷,文印室不能保证按时供应,其责任由任课教师自负。

6.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必须由任课教师或其委托的其他在职教师到教务处文印室办理,受委托人应提交相关委托证明,其他人不得代理。

三、关于考试工作

1.主考教师应于考试前1-2天(休息日不办公,应提前领取)到教务处文印室领取试卷(内含《监考须知》、《考场情况登记表》等),并及时检查试卷的质量和数量。领取试卷后,应做好试卷的保管工作。违反保密规定,造成考试的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丢失、泄密等重大事故的,将根据《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进行相应处分。

2.各学院应于教学周第十八周前完成监考教师的指派工作(每一考室2名监考人员)。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检查考生证件(贴有照片的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安排考生座位并清点考生人数;要求考生清理桌面、抽屉及地面纸条并将禁带物品放在指定位置;禁止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考生进入考场;考试时,向考生说明试卷共有几页,是否双面印刷,以免考生漏答题目;考试结束时回收并清点试题材料无误后方可允许考生离开考场。

3.各学院在考试前应对学生进行动员教育,重申考场纪律,以端正考风。学生应携带有照片的学生证或校园一卡通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服从监考教师安排。考试迟到半小时以上不得进入考场。

4.梯形教室中有梯度的座位必须隔行安排,如座位数不够,也应尽量做到错开安排座位。

5.若发现学生违反考试纪律,监考教师应立即指出并予以制止,及时将违纪情况详细填写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并在考试结束后的半小时内报到各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分委员会,不得私自处理,否则作为教学事故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反考场纪律或作弊的学生及时做出严肃处理。

6.各学院应安排学院领导巡视考场。学校领导、教务处领导和教学顾问组成员将到各教学大楼巡视考场。巡视人员应佩带教务处印发的标志牌。

四、关于补考工作

1.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学院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各学院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需要补考的课程任课教师最迟于129日将补考(含缓考)试卷份数报教务处文印室。不按时报补考试卷份数而贻误考试,将作为教学事故处理。

2.学生应在知道课程考试(考查)是否及格和课程补考时间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放假后,各学院应及时把该学期学生的成绩单寄给家长。信封上地址务必写清楚。学生可以通过校园网查询考试成绩,或通过校外网下载并安装VPN后查询。

3.下学期补考时间为32日、33日、34日三天。通识教育必修课的补考时间及地点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通识教育必修课补考如需学院指派监考教师,请授课学院于124日前报教务科。其他课程由各学院在三天补考时间内穿插安排,安排表必须在放假前送交教务科,各学院逾期或违反规定的补考成绩不予承认,补考成绩及试卷务必于补考后2天内送交各学院教务室。

五、关于评卷工作

1.要认真做好阅卷评分和试卷分析工作。通识教育必修课或同门课程分班上课的要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其它课程也应尽可能集体评卷。评卷应及时,要坚持标准,杜绝人情分,防止分数贬值。

2.任课教师应于129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报送学生成绩及填写试卷分析。同时将全部试卷(含试卷分析和答案)和《考场情况登记表》送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室确认。

3.考试前任课教师应核对学生名单是否准确(尤其是选修课)。一定要用教务系统打印出的学生选课名单进行核对。教学秘书应核对课程是否开出,并督促任课教师进行核对工作。

4.未办理重新学习课程手续的学生,任课教师不得允许其参加课程考试。

5.交接试卷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对教师缴交的试卷等材料,各学院应组织必要的审查和妥善保存,教务处也会进行试卷的抽检。

6.关于考试工作其它方面的注意事项和要求,请认真按照《华侨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的规定执行。

 

教 务 处

20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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