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毕业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学生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华大学〔2014〕34号)文件精神,拟于5月至6月期间评选2020届优秀毕业生,同时征集优秀毕业生风采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名额
本科学生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我选可推荐境内本科生9人,境外本科生3人。
二、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条件
1.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5%,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20%(境外生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排名在全班前70%,且总平均绩点排名在全班前70%);
2.《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
3.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优秀共青团干部”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未受违纪处分。
5.对服从国家需要,自愿到国家重点保证单位、边远省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根据上述文件,严格掌握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推荐名额应严格按照推荐名额控制数执行。参加《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并获得双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名额单列,由国际学院组织评选。
3.为编印《2020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请候选人填写《2020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和主要事迹材料(纯文字,不插图片),同时附个人生活照电子版2张(文件格式为.jpg,不小于3M,辨识度高,适用于后期排版调整)。个人主要事迹严格控制在1000字以内(字数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入册),主要从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表述,要求文字通顺,突出亮点,事迹详实,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记叙,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迹的主要特点,学院将择优推荐。
4.请各班级于5月20日前将优秀毕业生申报材料(审批表、成绩单及汇总表)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生活照电子版)各一式一份上报。
附件:1.华侨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本科)
2.华侨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本科)
3.《华侨大学2020届优秀毕业生风采录》征集推荐表
必威
2020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