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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关于印发《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0-02-13 16:38:09  浏览:

学校各单位:

《华侨大学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已经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当前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学校各单位领导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底线思维,疫情解除前,防控工作丝毫不能松懈,宁可备而无用、不可用而无备;要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继续严格管控学校校门,严防死守,做到五个一律;要按照全省教育系统应对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做到“六个更加到位”:即思想认识更加到位、防控措施更加到位、教学管理更加到位、开学准备更加到位、思想引领更加到位、组织领导更加到位。学校各级领导、党员干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保持战时状态,全体教职员工要切换到延期开学的特殊工作模式,共同做好学校各项防控工作和开学准备工作。

各学院(研究院)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精细组织延迟开学期间的线上教学工作,要充分考虑不同课程、不同生源地学生的线上学习条件;统筹谋划、提前设计开学后的教学安排、课程调整、毕业环节等教学组织工作,做好教学衔接,确保各项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院具体情况,落实责任制,紧盯到人,做好师生防控工作的教育引导,主动联系每一位学生,密切关注重点疫情区学生、应届毕业生、港澳台侨学生,随时沟通情况,准确摸排信息,做好人文关怀。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机关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细化春季开学前后的防控工作方案,把工作抓细抓实,科学依法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防控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细化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各单位工作方案请于217日下午500前报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审核,发送至hquyqfk@hqu.edu.cn邮箱。

中共华侨大学委员会    华 侨 大 学

   2020213

华侨大学春季开学前后

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统战部、教育部、福建省委省政府、泉州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把守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做好春季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明确工作目标,把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1.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始终把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阵地意识,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各单位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紧盯输入和输出两方面,完善各类防控预案,以更加扎实的举措形成疫情防控的有效闭环,严防扩散、严防爆发,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确保一方净土、确保生命安全。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增设督导检查组,通过明查暗访,对各部门各单位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全校师生员工要继续提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意识,配合属地政府部门和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和自身防护,密切关注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属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报告所在社区和学校所在单位,需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循医学观察相关规定。

2.进一步加强校门、楼门管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要求,严格执行两校区校园封闭式管理,关闭部分校门,非本校人员谢绝进入校园,非本宿舍楼住宿人员禁止进入楼门。对所有入校人员严格落实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体温未超过37.2℃的方可进入校园。进入校园时,教职员工须出示有效证件(校园卡、工作证),居住在泉州校区校内的教职员工家属以及各类服务人员须出示保卫处核发的校园临时出入证,家居校外教职工非工作需要不进入校园。

3.进一步做好学生管理。留校学生在宿舍区不聚集、不串门,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校园,确需外出的须向所在学院办理外出审批手续,并由校园安保人员向所在学院确认后方可出入校园。所有寒假离校学生按照《关于推迟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不提前返校,学生如提前返校,须在学校指定隔离区进行医学观察14天,由于学校隔离资源十分有限,自行返校学生将与疫区返校学生在同一楼栋进行隔离。留校学生未经批准而擅自外出、离校学生未经批准而擅自返校及其他不遵守学校防控规定的,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进一步做好教职工管理。目前在湖北、或近14日内到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或疫情多发地区、与此类地区流出人员有密切接触史、或有其他疫情接触史、存在呼吸道疾病症状的教职工及亲属暂不返校,已经返校的要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医学管理。其他仍在外地的教职工原则上暂不返回泉州市、厦门市和校内周转房,确有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返校后的教职工及亲属,应主动向社区居委会报告个人及家属有关信息,立即进入14天居家观察状态,不进入学校食堂就餐,家居校外教职工不进入校园,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尽量避免外出和接触外人。观察期结束后,无不适症状的,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正常上班。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要做好居家防护,提倡居家就餐,各单位应做好思想疏导和宣传指导工作。

5.进一步加强办公环境和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加强每日对校园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楼梯扶手、卫生间、洗手池(水龙头)、垃圾桶等公共区域及设施进行消毒,定期对食堂、宿舍、办公楼、实验室等公共场所周边环境进行卫生清扫和消毒,正式开学前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消毒。室内场所中央空调和单体空调暂时停用(待疫情解除清洗消毒后方可启用),定时通风换气,并使用湿式清扫以减少粉尘扩散。关闭暂时不用的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对公务车辆进行预防性消毒,乘坐者须佩戴口罩,暂停公车对外服务以及校内电瓶车服务。

6.进一步抓好信息排查工作。做好全校学生、教职员工(含住校内家属)、后勤服务人员和产业职工寒假外出、返校及身体健康情况的摸排工作,建立未返校师生“人盯人”管理体系,全面掌握师生动态,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和多发地区的师生情况,实行防控工作“日报告、零报告”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在外地师生的联系联络工作,各单位要通过通告、温馨提示、给师生一封信等方式,加强人文关怀,及时传递信息,稳定师生思想情绪,坚定信心、具有耐心。进一步加强服务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以及校外提供物资人员的信息排查和个人防护教育,协调服务单位规范开展业务工作。

7.进一步做好防控保障工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上级和属地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备足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控物资,严肃纪律,合理调配现有防控物资,保证一线岗位人员和紧急情况下的使用。进一步协调学校各类网络资源,加强校园网络技术保障,继续提供免费网络服务,确保线上教学、远程指导、资料查询、多终端视频会议等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继续设立临时医学观察隔离区,认真做好医学观察隔离区的每日监测等相关服务工作。按照国家要求,简化疫情防控所需物资采购程序,简化审批防控应急支出,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及时到位。

8.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相关单位和各学院要采用多种方式,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科普知识宣传和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宣传教育方案,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不串门、不参加聚餐聚会等集聚性活动,做好自我防护。自觉遵守网络安全规范,增强信息鉴别能力,不信谣、不传谣,理性对待。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针对疫情防控,面向师生积极开展相关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引导教师和学生利用寒假开展“互联网+”模式的各项教学科研、创新创业及学习活动。各单位管理人员要通过网上办公等形式,推进和落实相关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尽力减少疫情对学校中心工作的影响。

9.进一步做好人文关怀。各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师生员工的联系,及时了解师生员工的困难和需求,做好人文关怀。对目前仍身处疫情重点地区和多发地区的师生要及时关心、重点关怀,组织其他师生经常与其保持联系,帮助协调解决生活困难和其他需求,做好心理疏导。要与尚未返校的其他师生保持联系,耐心解释地方政府和学校的防控要求,对他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帮助。要做好居家隔离和居家观察教职工的人文关怀,指定专人帮助解决居家教职工生活不便问题。要及时了解和发现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返校前资助工作。

二、精心组织实施,把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抓严抓密

1.科学实施线上教学。在学校延迟开学期间,各教学单位要按照开学不返校的总体要求,“学校统筹、学院为主、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教育资源组织开展线上教学。要根据教务处《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开展本科课程线上教学的指导意见》、研究生院《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期间开展研究生课程网络教学的指导意见》,提前谋划,科学安排,尽快制定延迟开学线上教学工作方案,合理调整理论类课程、实践类课程的教学时间安排和教学方式,暂停组织实验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网络课程开展理论教学。合理安排2020届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学位论文的指导、答辩、评审工作。教务处/教师发展中心、研究生院、实验设备处、信息处、图书馆等职能部门要根据线上教学需要,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全员培训和物质保障,主动协助各教学单位、各专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协助和指导教师开展线上教学,引导教师不停教、学生不停学。教务处、研究生院要单独制定开学后因防控工作需要尚不能返校学生的教学工作预案。

2.周密布署师生返校。学生处、研究生院要根据错时开学、错峰返校的总要求,分两批次组织学生返校。要组织各学院(研究院)做好学生返校工作方案,准确摸排学生健康信息,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和疫情多发地区,及时掌握汇总学生返校具体行程、使用交通工具、身体健康情况,集中返校的可组织到车站、机场集体接回。人事处要做好教职工返校工作方案,协调各单位严格执行教职工返校审批制度。对于开学后,因防控工作需要尚不能返校到岗的教职工,不列入缺勤范围,所承担的教学、管理、服务工作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后勤处要做好服务人员、安保人员、保洁人员返校工作方案,加强上述人员以及校外提供物资人员的信息排查工作,建立人员非接触式物资供应。

严格要求师生做好返校行程的防护工作,发送返程途中防控提示,全程佩戴口罩,确保每位师生掌握旅途防护措施,确保师生安全健康抵校。要提前通知师生关注返校前身体状况,自测体温,有发热、乏力、干咳、胸闷、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的,要暂缓返校,并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待治愈后凭医生开具证明方可返校返学。师生入校要进行个人信息审核和体温检测,体温高于37.2℃的不能进校,立即通知校医院医护人员,等候医护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询问病史、判断病情,督促其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待明确排除传染性疾病后,学生可回到学生宿舍或学校隔离区观察、教职工居家观察。建立师生返校后体温检测及身体状况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及病因登记追踪制度、缺勤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按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实行单元责任制,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3.做好校园消毒和餐饮服务。后勤资产处、校医院、实验设备处要提前做好全校消毒用品的储备,制定校园环境卫生清扫和全面消毒工作方案。做好办公楼、教室、实验室、宿舍、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电梯、楼梯扶手、厕所、动物房等重点区域和运动器材、垃圾桶等公共设施的定期消毒工作,食堂、公共卫生间等场所洗手设施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等消毒用品,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的校园环境。建立办公室、实验室工作人员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制度,每天打扫办公室、实验室室内卫生。建立班级、宿舍卫生检查制度,督促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好餐厅延长就餐、错峰就餐工作方案,加强学生餐饮服务,引导学生错峰就餐,加大提供快餐式盒饭份数,实行简约配餐、分散用餐,鼓励学生自备餐具,打包回宿舍用餐,尽量避免学生密集就餐,教育和引导学生不要外出校园用餐。餐厅要按座位严格控制就餐人数,不面对面就餐、交谈,暂停包厢服务,调整教职工自助午餐方式,增加自助午餐盒饭供应。餐厅暂停对外服务,就餐人员凭校园卡进入餐厅,排队候餐要保持一定距离。两校区招待所暂停对外营业,作为临时医学观察区管理使用。加强超市等校园生活服务供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分阶段逐步开放其他商业网点营业,落实必要的生活保障。

4.严格校园管控。两校区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继续关闭部分校门,本校师生员工凭有效证件进入校园,教职工家属及各类服务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入校园,谢绝非本校人员进入校园,非本宿舍楼住宿人员禁止进入楼门,宿舍楼内学生不串门、不聚集。加强对进出人员、车辆盘查及体温检测登记,暂停学校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对外开放,暂停学校实验室仪器设备等公共科研平台对外服务。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学生外出需要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批同意后方可外出。疫情解除之前暂停聚集性活动,如确有需要的,必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关安全防范工作预案。保卫处、校工会要做好附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及家长进出校园管控方案。

5.强化卫生健康教育。要加大教育宣传力度,加强《学校师生员工健康防护手册》的推广使用力度,使师生熟练掌握新冠肺炎的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要引导师生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不断增强师生体质和免疫力。

6.做好医疗保障服务。校医院要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相关要求,在加强医护人员自我防护的同时,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和分析,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医疗支持和咨询服务。落实发热病人接诊流程,指导医学观察隔离区日常工作,科学研判学生返校后的疫情防控形势,提前做好相关药品、防护用品等医疗物资贮备。

7.创新学生就业服务方式。就业指导中心要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实际,调整学生就业工作服务方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网络面试教室,为毕业生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网上求职途径,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搭建畅通的招聘、就业桥梁与渠道。组织各学院及时掌握学生求职信息,建立台账,做好一对一就业服务。

8.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关注疫情之后的学生心理状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疫情预防宣传与心理疏导,稳定学生情绪,消除紧张和恐惧心理。继续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作用,采取网络预约、电话访谈、当面咨询等形式做好心理疏导和减压工作。

9.加强督导检查。开学后校园防控形势更加复杂,各部门、各学院领导尤其是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勇于担当,要教育和引导本单位师生员工严格执行学校各项防控工作规定,不折不扣抓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纪检监察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各学院履行防控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中央防控决策部署、地方政府防控规定和学校防控要求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做好纪律保障。

三、进一步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各基层党委要自觉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学校要求,建立健全和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真正把责任担起来,把战斗组织好。要着力做好师生员工防控工作,充分依靠和发挥广大师生力量打赢这场阻击战。

四、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

1.信息报告。开学后,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确诊)病例时,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学校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包含发生时间、地点、人数、人员姓名、性别、住所(籍贯)、所在单位、主要异常情况等,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中央统战部、福建省教育厅以及当地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初次报告(如涉及外籍师生,同时抄报省外事办公室和所在国驻中国大使馆)。处置过程中,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中央统战部和福建省教育厅,以及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

2.处置措施。

1)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相关单位应立即通知校医院并向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校医院医护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2)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在最快时间内组织人员隔离、现场封闭、清洁消毒、疫情调查等工作。

3)病例所在单位牵头成立处置工作组,一般包括:指挥协调组、后勤保障组、秩序恢复组等。

4)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按地方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处置流程,采取各项应急防控处置措施,严格控制事态发展,必要时可采取临时停课等特殊措施。

5)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在适当范围通报病例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安抚师生情绪,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稳定校园秩序。

6)做好善后恢复行动,疫情处置完成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对事件反应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对病患、医学隔离观察对象,必须在恢复健康,解除隔离,并经卫健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后方可复学、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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