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及下学期期初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并做好下学期期初准备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华大研〔2016〕1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时间
本学期教学时间至2016年7月1日结束,2016年7月4日到2016年7月15日为期末考试时间。
1.选修课
考试时间为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1日(第十八周),各科考试在本门课程上课时间内安排。
2.基础学位课、专业学位课等课程
考试时间为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15日(第十九周至二十周),各科考试由培养单位统一安排。监考工作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负责安排,培养单位应通知学生考试时务必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3.公共学位课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请自备耳机和2B铅笔):
英语听说(二):2016年7月4日晚上 19:00-19:30
英语阅读(二):2016年7月4日晚上 19:30-20:50
(2)博士研究生:
英语二:2016年7月4日上午 8:30-10:30
考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考试日程详见附件。
二、试卷印刷
1.为避免试卷印刷过程出现问题,原则上在哪个校区考试,试卷即在相应校区文印室印刷。申请印刷与领取试卷须由任课教师到相应校区文印室办理。
2.试卷印刷地点
泉州校区文印室:杨思椿楼311室
厦门校区文印室:行政主楼B305室
三、成绩报送
为满足研究生综合成绩评定的需要,所有研究生课程成绩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1.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的课程:任课教师应于2016年7月16日前将成绩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华侨大学研究生考试卷(格式)》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s/29/t/1359/e4/6c/info58476.htm)。
2.采用课程论文方式考核的课程:要求学生提交论文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16年9月2日(第一周)。学生迟交或未交课程论文的,任课教师可不给成绩,以“缺考”论处。《研究生课程论文封面》可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s/29/t/1359/b0/5c/info45148.htm)。
3.研究生管理系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录入开放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9月9日。
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录入成绩(登陆华大主页→信息门户→输入工号、密码→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管理→学生成绩管理→教师成绩录入),同时打印成绩报送表(纸质,须签字)一式两份,连同试卷或课程论文(叠放顺序应与成绩报送表中姓名顺序一致),报送学生所在培养单位。各培养单位汇总成绩报送表后,报送纸质一式一份至研究生院存档。
4.研究生英语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成绩报送表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存档(各一式一份),英语课程试卷任课教师按班级整理好后泉州校区由外国语学院存档,厦门校区送交研究生院代为存档。
研究生政治公共学位课任课老师成绩录入完毕后,需将试卷(或课程论文)及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交相关培养单位存档,同时将成绩报送表一式一份送至研究生院存档。
四、补(缓)考
1.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港澳台侨研究生首次修读课程成绩低于60分;其他类型研究生首次修读学位课程成绩低于70分,非学位课程(含选修课)低于60分者,可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得补考。补考成绩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
2.下列情况不准补考:无故缺考的学生;期末考试违纪或作弊的学生;重修课程不合格的学生。不符合补考条件的学生,各培养单位不得通知其参加下学期初的补考,凡不应补考而擅自补考者,其成绩不予承认。
各培养单位务必及时公布学生不及格课程,并将课程补考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学生和任课教师。
3.学生应在了解课程成绩是否合格和课程补考时间安排后方可离校,否则耽误补考的责任由学生自负。
4.补(缓)考时间安排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补(缓)考时间、地点
A.英语阅读(二)
泉州校区:2016年8月30日下午3:00-4:40、永亮楼410
厦门校区:2016年8月30日下午3:00-4:40、E2-404
B.英语听说(二)
泉州校区:2016年9月6日下午3:00-3:30、永亮楼301
厦门校区:2016年9月6日下午3:00-3:30、E2-404
(2)专业课(含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非学位课)
本学期专业课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或申请缓考的研究生,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安排补(缓)考。
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需要参加补(缓)考的学生,携带本人的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准时参加补(缓)考。不按时参加补(缓)考者,按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
5.补(缓)考成绩报送
补(缓)考成绩应于2016年9月9日(第二周)前录入系统。成绩报送要求同期末考试。
五、课程重修
需办理重修的学生,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重修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
重修办理程序: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华侨大学研究生课程重修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rs.hqu.edu.cn/s/29/t/1359/b0/5a/info45146.htm),经任课教师、培养单位及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重修,未经批准和备案的重修课程成绩将不予承认。
六、选课及个人培养计划变更
凡由于培养单位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当前学期所选课程变动,需要更改个人培养计划的,请于下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及时办理个人培养计划变更手续,逾期将不予受理。因个人培养计划未及时变更而导致延误选课、不能录入成绩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从第三周开始,本学期所选课程均不能再作变动。选课后未按规定办理退选手续,而未坚持上课和参加考试者,该门课程将以零分记入成绩表,需重修。
七、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
各培养单位应于2016年9月2日(第一周)前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进度表(含电子版)收齐盖章,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存档。
八、报到注册
本学期于2016年7月18日开始放假。下学期老生2016年8月27日、28日报到注册,2016年8月29日正式上课;新生上课时间另行通知。
研究生(含获准延期的研究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日期返校,本人持研究生证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来校报到的研究生,应事先向导师和培养单位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超过2周的,须经研究生院批准。开学第三周各培养单位须将报到、注册情况及对未注册人员的处理意见报送研究生院。
附件: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泉州校区)
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厦门校区)
研 究 生 院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泉州校区)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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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4日星期一晚上(19:0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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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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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说(二)(19:00-19:30)
英语阅读(二)(19:30-20:50)
请自备耳机和2B铅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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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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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梯2-1、经梯2-2、经梯2-3、经梯3-1、经梯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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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泉州1班(共36人):经金(27)+数学(9) 考场:经梯2-1
2.泉州2班(共34人):生医(31)+工学院(3) 考场:经梯2-2
3.泉州3班(共34人):工商(31)+工商阅读听说重修(1)+体育(2) 考场:经梯2-3
4.泉州4班(共45人):文学院(16)+文学院阅读重修(1)+法学院(26)+法学院听说重修(1)+机电阅读重修(1) 考场:经梯3-1
5.泉州5班(共35人):旅游(20)+政管(15) 考场:经梯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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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学硕考生根据英语阅读(二)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重修的同学请19:00前入场,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2015级博士研究生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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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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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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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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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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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博士(共31人):经金(6)+生医(3)+工商(9)+旅游(3)+政管(5)+材料(3)+化工(1)+哲社(1)
考场:菲华楼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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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请考生根据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2: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公共学位课期末考试安排表
(厦门校区)
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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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4日星期一晚上(19:0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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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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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说(二)(19:00-19:30)
英语阅读(二)(19:30-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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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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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5-101、E5-102、E5-103、E5-201、E5-202、E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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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1班(共62人):信息(42)+哲社(20) 考场:E5-101
2.厦门2班(共62人):材料(62) 考场:E5-102
3.厦门3班(共63人):机电(63) 考场:E5-103
4.厦门4班(共65人):土木(45)+建筑(18)+阅读重修(1)+听说重修(1) 考场:E5-201
5.厦门5班(共65人):化工(54)+马院(9)+阅读重修(2)考场:E5-202
6.厦门6班(共64人):计算机(32)+华侨院(11)+数经(8)+华文/华教(11)
+阅读重修(2) 考场:E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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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学硕考生根据英语阅读(二)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重修的同学请19:00前入场,以免中途入场影响其他同学考试。
2015级博士研究生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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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4日星期一上午(8:3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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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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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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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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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博士(共23人):材料(3)+机电(8)+土木(3)+化工(3)+哲社(4)+生医(2)
考场:E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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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场以班级为单位,请考生根据所在班级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场注意事项
1.参加期末考试和补(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一卡通(或学生证)和身份证,否则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2.参加硕士英语期末考试和补(缓)考的学生,请自备耳机和2B铅笔,注意更换新电池,在考前做好听力调试。
3.闭卷考试中,不得携带手机、任何书籍、笔记、有文字或符号的纸张入座。
4.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并按主考教师编排的位置表就座。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未交卷前不得离开考场。
5.考试应独立完成,不得有任何作弊行为。凡有作弊行为而被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协同他人作弊者,均以“作弊”论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