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福建省理论研究和宣传专家库
专家的通知
学校各相关单位 :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服务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提高我省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水平,福建省委宣传部拟于近期更新“福建省理论研究和宣传专家库”。现将我校相关推荐工作事项说明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对象
根据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需要,拟从有关单位各处室(含领导干部)、各相关院系、社科研究机构各科研院所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和优秀教师等(含离退休干部和专家学者)。所推荐专家的研究方向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管理学、历史学、文学、新闻传播学等相关学科。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自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理论研究和宣传事业,曾担任省委宣讲团成员,积极参加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课题评审或研究工作,承担福建省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等社会宣讲任务。
(三)学术水平高、宣讲效果好、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福建省文化名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江学者等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专家。
2.曾获教育部或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展示特等奖或一等奖、福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全国理论宣讲先进个人等同类奖项。
3.曾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项目立项并如期结项。
4.曾担任重要岗位领导职务,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四)所推荐专家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领导干部一般应具有正处长及以上职务或一级调研员及以上职级。推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青年专家,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三、专家库成员主要职责
专家库采用流动管理,专家库成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或调整。专家库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参加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重大实践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深入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高水平、有影响的研究成果。
2.加强对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创造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新业绩,推进新时代新福建治理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和理论支撑。
3.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研讨会、座谈会、学习会等活动,承担省委宣传部委托的重大调研、宣传任务,以“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撰写理论文章在中央和省内主要媒体刊发,发出福建声音,提高福建省理论宣传引导的影响力。
4.参与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选题策划、立项评审、结项鉴定、考核测评等工作,为提高省研究中心管理和研究水平出谋划策。
5.参与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督查、考核、测评等工作,为进一步推动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带动促进全省马克思主义学院整体发展出谋划策。
6.参加省委宣讲团宣讲、百场社会科学专题报告会等社会宣传工作,主动深入基层承担相关专题的宣讲任务,为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服务,为广大干部群众解疑释惑,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凝心聚力。
四、推荐办法
疫情期间,根据学校防控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推荐范围和推荐条件,通过网络方式组织动员、个人报名、单位审核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数不限),于3月16日(星期一)前将《福建省理论研究和宣传专家库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福建省理论研究和宣传专家
库成员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送至社科处成果科邮箱:skccg@hqu.edu.cn。各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版材料,所有申报材料待社科处审核后统一加盖学校印章并报送。
联系人:黄健,联系电话:0595-22695699 13860793558;韦潇祎,联系电话:18150510951
附件:1.福建省理论研究和宣传专家库成员推荐人选汇总表
2.福建省理论研究和宣传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社会科学研究处
2020年2月28日